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5日讯,全国人大代表、金龙集团董事长李长杰建议对知识产产权案件审判进行改革。

李长杰表示,任何一项技术革新都有其生命周期,专利的保护期限才短短20年,一起简单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需要多年审判,技术的价值也在诉讼中被消耗。

他因此建议:一、根据技术秘密具有时效性的特点,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6个月期限审结完毕,再审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不允许如金龙集团案件8年没有审结的现象发生,从而提高司法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进程,提高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二、国家司法部门要制订统一的知识产权赔偿标准,由法官根据标准进行统一裁量审判,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无节制使用。

三、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同一案件在一个法院已经审理的情况下,其他法院不得受理。从而杜绝“一案两立”或“一案多立”,利用倒逼机制防范地方保护和司法不公。

发稿:杨勇/程静/曹敏慧 审校:王招华/胡怡琳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官方微信互动DZH_news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查看更多个股新闻,请登陆大智慧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