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周四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想顺利推进,就必须先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改革。

“首先要对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陈锡文指出,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中都有相关内容和现在的土地改革内容相悖,第一步就是要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合理清理,通过试点获得经验之后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改、废等修改。

此外,他指出,我国还需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要适当合理提高个人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