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学术,鼓励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和规定,建议:

一、取消书号限制,允许各出版机构按实际需要登记使用,不设限额,严禁转让获利。

二、逐步增加刊号,并最终实行几符合申请手续的刊物均可获得刊号。

三、撤销出版总署有关稿费指导性意见的文件,完全由出版机构自行确定。对社会效益好、学术价值高的出版物应由相应的部门或基金确定是否予以资助。

四、提高稿费(版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或以年度为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