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15日电(记者魏宗凯、周琳)针对行业内惯用的三大带有欺诈性质的促销手段——先涨后降、有价无货、秒杀限购,近日,家电连锁企业国美电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揭露和批判。并声称这几种“伪低价”不仅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更成为行业发展的毒瘤,家电连锁业以及网上商城应坚决予以杜绝。

“我们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促销,现在承认错误,要通过自身的行动来杜绝这些行为。”国美高级副总裁李俊涛表示,希望同行们也能自律,不要再玩那些花样,还消费者一个干净的消费环境。

国美总裁王俊洲在媒体沟通会上,现场打开京东商城的商品页面举例说,有一套油烟机,京东打出来原价7767元,现价1000元销售。“事实上,这种级别的烟机灶具绝不可能卖到7000多元的价格,成交记录也显示他们前期没有卖过7767元这个价格,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

随后京东商城很快删除了这一商品信息,目前在京东商城网站上已经检索不到该商品。记者致电京东商城有关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对于国美电器的言论不予置评。

李俊涛称,一些商家,往往在促销前提高商品售价,然后再给予优惠价,实际上并不优惠。

一些商家还故意打出广告宣称大幅降价,但消费者去购买时却发现是“有价无货”,根本买不到这种低价商品。更有一些商家推出“秒杀”活动,拿出少数几件商品,以超低价由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抢购,事实上消费者依然购买不到这种商品。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称,国美电器所揭露的这些欺诈促销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在家用电器等行业,价格战仍然是当前最为有效和普遍的竞争手段,这与我国当前的消费水平和市场环境有密切关系,只有逐渐规范和约束商家尽量减少此类行为。对于国美呼吁行业自律,应予以支持,但实际上很难奏效,杜绝欺诈促销行为仍要靠消费者自己增强维权意识,特别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起施行,消费者应认真研究,随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据专家介绍,为抑制虚标原价然后打折促销等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规定,如2006年国家发改委对“原价”进行了更清晰的解释:“原价”是指商家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7天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商家标示的价格等于或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价格”。

上海市发改委及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唐健盛称,以往消费者被商家欺诈,大多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所致,现在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进行“货比三家”,一是在购物之前“比价”避免上当受骗,二是在购买之后“比价”,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也可以退货或者索赔。

(原标题:家电企业自揭促销欺诈:先涨后降、有价无货、秒杀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