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这是记者1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出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办法,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原标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