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1日讯,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周五表示,水利部目前在宁夏、内蒙等地进行水权交换试点,同时正在探索跨区域水权交换

矫勇是在国新办举行的“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新闻发布会上作如上表述的。

矫勇表示,目前宁夏、内蒙等地采取“以工补农”的方式进行水权交换试点,充分调动了社会资金,尤其是企业的资金,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合理确定水权价格,可以更好地加强工业用水需求的管理。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在发布会上介绍,宁夏、内蒙等地工业用水指标不够,与农业进行水权交换,既可满足工业企业用水需求,还可增加灌区节水改造资金。

陈明忠称,试点区域的水权交换价格并不完全相同,一般在12-20元左右,随着节水成本的提升,预计今后的交换价格会达到18-20元左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大智慧通讯社了解到,水利部2003年起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着力培育水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并计划进一步推动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加强水权市场监管。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这一农村集体经济使用。

2005年1月,水利部颁布并实施《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首次在正式的规范性文件中使用“水权”术语。

发稿:成杨/曹敏慧 审校:曹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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