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正采用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其中包括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市场要“放水”。”张晓军说。放宽发行条件,还权于市场,交由投资者判断,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步。而且,可以支持更多的企业发行上市,拓宽服务覆盖面。

据悉,创业板在设立之初,为确保顺利推出、平稳运行,对企业有两套财务准入指标,要求企业营业收入须增长30%或净利润持续增长,使得部分业绩波动大,或未来增长潜力很大但目前盈利水平较低的企业,难以在创业板上市。而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取消了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允许收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盈利记录即可上市,更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

为扩大市场覆盖面,证监会此次改革还决定停止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行业和业态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均属于创业板市场支持的范围。需要指出的是,国家产业政策明确限制的产能过剩、高污染及高能耗行业的企业仍不能发行上市。

张晓军强调,此次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创业板首发办法修订后,监管部门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会降低对企业的实质性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风险可控,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举措有: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强化风险揭示,全面、深入、具体地披露风险,让投资者明明白白。

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做出专业判断,充分发挥价值发现的作用。

三是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行为的约束。

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创业板上市公司一旦触发退市条件,将坚决、快速退市,暂停上市的公司不允许借壳上市。(李苑)

(原标题:证监会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 适当放宽首发财务准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