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23日电(记者张紫赟)“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将收费标准的下限改为上限。”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为全面清理前置服务收费,安徽各级价格部门将会同编制、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对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的各类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针对以往个别部门存在的“变相经营”现象,此次通知里明确规定各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收费。

不仅清理前置性收费,还要“晒”权力于阳光之下。安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法定前置项目目录,并与保留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并公布,并需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出具有偿检测、鉴定、认证、评估报告等作为审批要件的,要详细标明。未纳入目录的,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并收取费用。

同时,通知明确规定要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对市场竞争充分的省级定价的验资、审计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定价。对竞争尚不充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则下放由各市价格部门定价。

而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改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作为最高限价。对实行最高限价的,收费单位还可以根据成本和供需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据介绍,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发展,安徽各级价格部门将会同编制、法制、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还将定期对服务收费进行评估和调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中介机构价格违法行为。

(原标题:安徽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