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ST超日(002506)突然宣布推迟原定3月26日举行的债券持有人大会,理由是进行登记的债权面值没有超过总面值的50%。此举引起了部分“11超日债”持有人的不满。11超日债上海维权律师团的甘国龙律师向记者表示,*ST超日这么做并不合法。他表示,正打算向证监会投诉此事。

甘国龙是超日债不少债权人的委托律师,因超日债事件,他和一些同行在上海组织起“11超日债上海维权律师团”,专门负责为债权人维权。

“实际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债券持有人大会的出席原则是没有人数规定的。”甘国龙对记者说,“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说,如果投赞同票的债券面值不超过债券总面值的1/2,那么决议就无法通过,但是对出席人数的限制是不存在的。”

记者联系到*ST超日,*ST超日方面表示,此事是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公司几乎只负责登记、通知等事宜。

中信建投方面则告诉记者,此次延迟会议主要还是因为在截止日期前,债权登记数量少。“这样一来,就算是继续开会也没有办法形成有效决议。”

*ST超日在3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期债券50%以上(不含5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而到目前为止,登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不足半数。

不过,记者获悉,有一部分债权人虽然没有进行登记,但是却准备当天去参加会议,这一部分的债券数显然无法被提前计算在内。甘国龙还告诉记者一个细节,他们之前就此事询问过*ST超日方面,*ST超日方面回复,哪怕没有进行事先登记,只要手续齐全,投票依然有效。但奇怪的是,记者采访中信建投时却被告知,根据他们的律师对此次会议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登记,就连会场也不让进。

中信建投的这种说法遭到甘国龙的驳斥。“普通投资者可能会被中信建投的这种说法所迷惑。”甘国龙对记者说,“但实际上,是否登记本身并不是参加会议的法定要件,在书面公告中,中信建投并没有说过不事先登记就不能参会或是不能投票,所以这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在甘国龙看来,*ST超日和中信建投的种种做法更像是不想让债权人来开会。“按照中信建投的规定,此次会议如果债权人无法参加,需要委托他人参会,不仅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还需要债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对于很多身在外地投资者来说,这几乎是无法办到的。”甘国龙说,“而且他们还将开会地址安排在上海奉贤最靠海的地方,离上海市中心有50多公里,离*ST超日奉贤办公地点也有十几公里,这不就是在为参会者设置障碍么。”

根据3月20日的公司公告,此次债券持有人大会有四项议案,分别是: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等的议案;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法处置“11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的议案;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的议案;关于“11超日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其中最受债券持有人非议的就是议案三。如果该议案通过,中信建投作为托管人将有代表所有债券持有人全权处理*ST超日重组事宜。而有相当部分债券持有人对此并不赞同,很可能他们即使参会也会投反对票。

现在甘国龙和他的委托人们正在召集其他的债权人,打算就此事向证监会提出投诉。“不能任由*ST超日他们乱来。”一位债权人对记者说,“我们要去北京,向证监会反映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