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时,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将暂停作业——日前,省住建厅专门成立建筑工程雾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省下发《湖北省建筑工程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当连续出现雾霾天气且环境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以上时,应急处置程序就启动。

根据雾霾天气严重程度不同,应急预案分为三个等级。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201至300(含300)范围,属于五级“重度污染”时,执行三级应急响应,停止建筑工地基础施工、工地出土、房屋拆除以及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作业,并加强工地扬尘排查巡视;

连续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301至500之间,属六级“严重污染”时,执行二级响应,除了三级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还将停止搅拌站作业;

如果出现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500以上,执行最高级别的一级响应,将在二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省住建厅指出,各市州监管机构在雾霾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坚持值班制度,实现“谁监管、谁负责”。一经发现未执行或未停止施工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作记录并公布不良行为。楚天金报讯(记者 廖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