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3月26日电(记者李寒芳 吴济海)台湾“调查局”原局长叶盛茂被控泄密给陈水扁洗钱情资案,台湾高等法院26日撤销一审无罪判决,并改判叶盛茂1年徒刑减刑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定谳,不得上诉。

叶盛茂共涉及多件泄密案,先前已有2件泄密案各判刑2年6月、1年4月,应执行刑3年8月确定,共入狱服刑681天,去年8月才假释出狱。

此次判决的泄密案,为台湾检方指控叶盛茂于2006年将国际反洗钱组织提供的有关扁家洗钱情资,交给时任台湾当局领导人的陈水扁。一审法院判叶盛茂无罪。

(原标题:叶盛茂因向陈水扁等人泄密改判有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