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罗婷 通讯员 金颂)清明将至,昨日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纪委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将清明期间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将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举报电话:027—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