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考消息4月4日报道【美国《纽约时报》网站4月2日报道】题:中国政府扩大信息自由(记者迪迪·柯尔斯滕·塔特洛)

在美国政府对信息自由限制日益增多引发担忧之际,中国政府似乎反其道而行之,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新的、更广泛的原则。

这一新规定由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规定包含了8个要点,旨在扩大并加深公众对政府信息应该享有知情权的领域。

中国政府的批评人士一直以来批评中国存在太多秘密以及大量涉及“国家机密”的灰色地带,这严重阻碍新闻从业人员和公众了解他们的政府和国家。但在现实中,尽管这一体制并不完善,但中国人可能会获得一系列广泛领域的某些信息,包括商业、贸易、教育、文化、土地、税费以及食品安全等领域。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这个指导原则名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全面贯彻落实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周三的新闻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包括《新京报》和人民网。

《新京报》以头条的形式报道了该新闻,题为《国办:涉公共利益信息全公开》。

人民网报道,《要点》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14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新京报》就怎样突破政务公开的困境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王锡锌说:“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经常是敏感问题。”他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实施中,一些行政机关以《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规为据,或者称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密,或者说影响社会安定。破解上述现象,就需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升格为法律。

美国保护新闻工作者协会在一份报告中表达了对美国信息自由日益减少的担忧。报告称奥巴马政府的官员日益害怕面对媒体。报告援引《纽约时报》国家安全记者斯科特·沙恩的报道称,机密信息和非机密信息之间有一个灰色地带,而大部分信息都属于这个灰色地带。现在消息来源日益害怕进入这个灰色地带,这就产生了遏制效应。如果我们将对政府活动的强势新闻报道看成是美国民主的核心组成部分,那么现在天平日益向有利于美国政府的方向倾斜。

在中国,律师在推动信息公开方面是急先锋。

《新京报》报道了律师吴有水状告广东省卫计委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一案。

吴有水2013年向广东省卫计委申请公开2012年度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使用情况。但广东省卫计委称,上述信息是“内部事项管理”,决定不予公开。根据广东省卫计委此前公布的信息,2012年广东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近15亿元。

《新京报》称,近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广东省卫计委2013年7月31日作出的《不予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吴有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原标题:美媒赞中国政府推动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