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句俗语:“人生只有两件事是确定的,死亡和交税。”于是,每年的4月15日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都是无法回避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报税日”(Tax Day),更准确的说法是,联邦税和州税的个人申报截止日。

所谓“报税”,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缴税。

由于美国税收采取的是预扣和申报相结合的手法。每个纳税人每月的工资都预先按估算的一定比例被扣除了应缴税款,而年终每个人根据一年的总收入,细算出自己应交的总税额和已交的总税额,并在第二年的4月1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者网上提交方式向税务部门提交报税单。一般每个纳税人要分别向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和各州财税局递交联邦税和州税两张报税单。税务部门在收到报税单后会对实际申报数额进行核实,最终对应缴税款实行多退少补的政策。

美国的税收制度是典型的分税制。可以说,自1787年通过宪法成立“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国家以来,美国一直都实行着彻底的分税制。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各自都有独立的税收体系,每一级政府都有一个主体税种成为它的主要财政来源。联邦税收的基本法律是1939年由美国国会制定的《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I.R.C.),而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各自相应的税收法律。

据美国国税局最新统计的数据,2013财政年度,美国联邦政府的税收总额约合24907亿美元,其中最大的税收来源是个人所得税,高达12501亿美元,占联邦政府税收收入的50.2%;紧随其后的分别是社会保险税,总额达8914亿美元,和公司所得税,总数为2704亿美元,这两大税种各为联邦税收贡献了35.8%和10.9%的收入。

而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最新公布的数据则显示,2013财政年度,美国各州的税收总额也达到了创纪录的8462亿美元, 消费税是州政府税收的最大来源,总收入高达3927亿美元,其次是个人所得税,达到了 3547亿美元,分别占州政府税收收入总额的46.4%和41.9%。

由此可以看出,确切地讲,美国人口中常常抱怨的、一直牢牢盯着他们钱包的“山姆大叔”(Uncle Sam)并非只有一个“大叔”。按照分税制的原则,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都有权对同一税源和同一纳税人进行征税。比如说,居住在纽约市五大行政区范围内的纳税人需要分别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纽约州个人所得税以及纽约市个人所得税,而在纽约市五大行政区内购物需要缴纳的消费税高达8.875%, 这其中包括了纽约州征收的消费税4%、纽约市的消费税4.5%以及纽约大都会交通管理局征收的0.375%的附加税。所以说,每个纽约客的生命中至少有三位对他们钱包垂涎的“大叔”。

纳税人的税负水平除了和收入直接挂钩之外,还和他的居住地有很大关系,这一点在州税和地方税的差异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根据无党派智库“税务基金会”(Tax Foundation)上周发布的调查报告,2011年,美国人缴纳的州税和地方税(联邦税全国一致,无地域差别,不算在内)平均占总收入的9.8%。其中纽约州居民的整体税负最高为12.6%,而怀俄明州居民的税负最低只有6.9%。

税负排名靠后地区,比如阿拉斯加 、佛罗里达州、内华达州、 南达科他州、得克萨斯州以及怀俄明州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地方都不征收州和地方政府级别的个人所得税。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也仅仅征收利息和股票买卖相关的资本利得税。羊毛出在羊身上,个人所得税是州政府最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如果没有个人所得税,要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州政府需要有其他重要的替代税种。比如,资源丰富的阿拉斯加和怀俄明州主要依靠征收矿产资源税和开采税,而佛罗里达州的税收大头均来自旅游相关产业,而在内华达州,赌场和旅游是纳税大户。

作者系早报驻纽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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