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书面提示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要求事务所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形等四方面。由北京兴华审计的上市不超过2年的创业板公司共5家,其中尚有3家未完成2013年年报披露工作。

大智慧通讯社统计显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创业板公司共13家,其中上市不超过两年的共5家,分别是:欣泰电气(300372.SZ)、恒华科技(300365.SZ)、东华测试(300354.SZ)、太空板业(300344.SZ)和邦讯技术(300312.SZ),其中欣泰电气和恒华科技均于2014年1月上市,其余3家上市于2012年5-9月。

前述5家由北京兴华审计的次新创业板公司中欣泰电气和东华测试已经完成2013年年报披露工作,其余3家尚未披露。

在风险提示函中,中注协要求事务所高度重视创业板上市公司,尤其是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充分识别和恰当应对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一是要关注公司上市前后的异常变动情况,包括上市前后交易对象的异常变动、同一交易对象上市前后交易金额的异常变动、相同材料上市前后采购价格的异常变动和相同产品上市前后销售价格的异常变动等,考虑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是要关注上市公司的业务形态、收入模式、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特征和偿债能力,关注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合理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是要关注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并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造成的经营风险,超募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恰当的决策程序;

四是要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关注上市公司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款要求,判断其在报告期后是否能继续取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