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断档18个月后,拟IPO企业的预披露材料终于有了新面孔。证监会昨日深夜公布了近30家拟IPO企业的预披露材料。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28家新IPO公司发布了预披露申报稿。其中主板15家、中小板4家、创业板8家。主板公司中包括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继4月11日证监会宣布九大新职能部门职责和人员落定后,4月18日证监会再公示IPO审核流程将进行调整;而4月19日凌晨,证监会官网上出现了近30家新申报的拟IPO公司预披露材料。

此前,在相宜本草2012年10月25日预披露申报稿后,IPO预披露陷入停滞。

上周二晚间,投行和发行人突然接到证监会急电,要求把预披露材料的补充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到证监会。在昨日晚间统一发布的预披露公司中,有今年2、3月份便上报申报稿的,也有包括上影股份和海南海汽等在4月18日刚报送申报稿的。

据证监会当日披露的新IPO流程,IPO发行申请材料一受理即预披露,取消首发审核的问核环节,以及将首发见面会后移至反馈会后。

证监会明确已对首发申请审核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并据此对每周向社会公布的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表进行了修订。一是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后初审会前,再按规定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二是鉴于已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公司内部问核机制,在首发企业审核过程中,不再设问核环节;三是将首发见面会安排在反馈会后召开,增强交流针对性,提高见面会效率。

此前证监会对IPO申请材料的审核流程为受理材料、分发分送材料、见面会、问核、反馈会、落实反馈意见、预披露、初审会、出具初审报告、发审会、落实发审委意见、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等环节。

最受关注的一个改动环节,即“受理即预披露”。因为从预披露到登上发审会,其间3至6个月的时间,企业的财务数据和历史沿革都将曝光于公众视线内,受社会的集体监督。

4月11日,证监会公布原负责主板和中小板IPO审核的发行部,和原负责创业板IPO审核的创业板部合并完成,新成立的发行监管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等。辖下,一、二处负责主板、中小板的法律、财务审核;监管三、四处负责创业板的法律、财务审核;监管五、六处负责再融资的法律、财务审核;七处(新增)负责对发行阶段询价、定价、配售环节的监管。

执掌IPO(首次公开发行)发行审核的部门,一直以来被市场普遍视为行政监管权力最大的职能部门。因其掌握的行政管辖权可迅速将利益实现最大化。随着“注册制”的推进,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的职能行使范畴和监管行为方式也随之演变。

录入编辑:薛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