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总公司称并非废除食盐专营

专家称下一步或将“下放”食盐定价权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食盐专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三类: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食盐准运证。食盐专营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其管理权此前已下放省级管理。

中国盐业总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由国务院发布,为国家法规。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废止该办法并不是废除食盐专营。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

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曾凡英昨日告诉早报记者,至少从2005年起,国务院就组织有关机构,在各大盐区实施调研,相关的制盐企业、有关的科研机构、研究者都参与进来,开始进行相关研究,希望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

去年全国原盐产量8600万吨,比上年增4.5%;盐业面临产能持续增长、下游市场低迷、进口盐大量增加的压力,预计今年这些情况将继续存在。

“专营就是高度垄断”

从1994年起,国家正式实行食盐专营政策。中国盐业总公司昨称,《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包括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等三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都分公司原经理武超一曾撰文回忆,自食盐专营开始,各种土盐、劣质盐、平锅盐、非碘盐就大量冲击食盐市场。

食盐生产企业也对盐业专营制度不满。2010年10月,国内28家盐业生产企业联合上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希望改变不合理利润分成。据当时公开报道,盐业公司的利润大体是生产企业利润的10倍左右。

曾凡英称,专营就是高度垄断。目前销售企业的利润十分丰厚,现在的情况是,食盐生产企业一般是以500元/吨的价格卖给食盐公司,而最终到达消费者的价格一般是3000-4000元/吨。

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副馆长程龙刚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现在的生产企业只能生产,不能销售,产销是割裂的,利益分配不均,这是体制上的障碍。目前食盐利润丰厚,大多数情况下,盐类生产企业用占总产量10%的食盐产量能够谋得整个企业90%以上的利润。

“食盐定价权也考虑下放”

中国盐业总公司昨日的公告称,2008年,国家盐业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相应移交。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后,国务院推动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将其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相继下放省级管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主体已经发生变更。在此背景下,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第10号令,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国盐业协会网站一篇新闻稿显示,该协会理事长董志华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盐业多种经营交流会上表示,盐业体制改革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行政审批下放,食盐专营包括两个核心,计划管理和食盐定价,还有3个措施,“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运输准运证”。

董志华表示,其中三证情况:“食盐准运证”2012年工信部已经明确下放到地方,“食盐批发许可证”在《食盐专营办法》中规定由各省负责;工信部负责的《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据了解也准备下放各省,这样三证都下放了。

在价格方面,董志华透露,“食盐价格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管,也考虑下放,已委托协会向行业征求意见;同时,也向各省发改委征询意见。主要内容是征求出厂价下放各省,座谈会上代表们基本意见是不同意下放。事后,我们认真考虑这个事情,现在我代表协会明确表态,协会同意价格下放。”

董志华称,“专营放开是大势所趋,之前价格争取能够提一点。一旦放开市场竞争,一定会有价格波动,我们提的空间,就是留给市场竞争的空间。”

中国盐业协会的文章还透露,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第十办事处(负责中盐总公司等)做了几个月的调研,于2013年5月写了39页的《我国盐业体制改革报告》,该报告提出,“由于盐行业总体上长期产大于销。一方面是盐厂压价冲销食盐市场,另一方面部分盐业公司执行专营政策有偏,特别是跨省调拨食盐普遍存在计划执行不好、拖欠盐款和结算不及时等问题,这进一步加重了产销之间的矛盾,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显著背离。”

程龙刚称,“未来改革方向是慢慢转向取消食盐专营,现在只是向这个方向迈出一小步。大家可能担心食盐取消专营后价格会疯涨,但从日本经验看,取消食盐专营后,食盐价格反而下降。”

早报记者 王道军 实习生 崔梦玲

录入编辑:薛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