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缩减幅度超20%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

2014版的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正在酝酿一次大瘦身。

4月24日,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开幕论坛间隙,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告诉早报记者,新版的负面清单长度将会大幅缩短,目前正在逐条审核,“(缩减幅度)20%肯定不止。”

朱民给出的缩减“下限”,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洪辉给出的数字一致。

同样是4月24日,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援引顾洪辉的说法称,2014版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至少缩减20%,并在准入环节有40余条新的扩大开放的举措。

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上海市市长杨雄挂帅,出任组长。顾洪辉的另一身份为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

至于缩减幅度的上限,上述二人均未言明。不过,在4月初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姜斯宪曾估计,“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版负面清单将进一步缩短,预期还可以缩短40%。”

“新版负面清单还在调整”

负面清单缩短意味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进行更大力度的开放。

早在今年3月初,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就提到,今年上海自贸试验区会结合2014版负面清单,在多个服务业领域探索新的扩大开放举措,这些领域包括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检测检验认证、影视出版等。在新兴制造业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拟对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制造、新能源等领域,提出外资准入的开放措施。

对此,朱民解释,这是尽量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框架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金融、教育……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这就是说,对于竞争性领域要进一步放开,兼有市场和社会性质的领域要有序开放。

至于开放的次序和力度,朱民称,要分阶段,成熟一批推一批,“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行业管理……目前(负面清单)还在调整过程中,比如我认为这个项目可以进一步开放,但行业开放后,监管跟得上吗,准备好了吗,还是要一件件去落实。”

按计划,2014版负面清单要在6月底之前出炉。

将尽快推可复制经验

今年升任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的朱民,目前还兼任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发言人一职,前不久他还出席了博鳌亚洲论坛。

在回应外界关心的话题——土地二次开发时,朱民显得相当“职业”:“正在积极推进中”,“国家也要进行试点,刚好自贸试验区碰到了这样一个瓶颈,土地有限,如何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利用率,正在研究中。”

至于时间表,朱民说,中央给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试验时间只有两到三年,“还要求我们尽快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以我们不会偷懒。”

两天之前的4月22日,在回应有关自贸试验区土地二次开发的提问时,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提到,管委会正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规划和土地如何适应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具体办法还没出来,但总的原则,采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产业实际发展需要出发,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管理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一定时候,会向社会公布。”

“总的来说,是以产业需要为前提,同时要便捷。不仅仅是改变容积率或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简单。”戴海波说。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一名了解规划进展的官员当天披露,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土地调整的方向,和现行土地规划编制方式可能不太一样。现在基本上工业用地就是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就是仓储用地,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土地,可能更多的会是一个混合用地、综合用地的概念。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在这幅地块中占多大比例,决定土地持有者要补缴多少土地款。

相比土地二次开发的这类“敏感话题”,朱民回应区外经营的问题要自信得多。

朱民说,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没有制定有关区内外经营的规则,总体方案中写了“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这已经把区内区外活动的管理办法界定清楚了,如果在外面设实体,就按照再投资的办法去做;如果是跨区经营,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按照现行的办法管理。如果提供服务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在他看来,上海自贸试验区未来推出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都是界定企业经营行为的,“不只是自贸试验区内,如果是你提供服务的,所有的服务,任何范围的服务,都要符合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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