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宫明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3613.10万元的股权,占出资比例53.16%,宫学斌持有龙大集团1451.12万元的股权,占出资比例21.35%,宫明杰为宫学斌之子,两人合计持有龙大集团74.51%的股权,通过龙大集团合计控制公司62.45%股权,宫明杰、宫学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