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许可〔201440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津保基建报〔20131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7,533,6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核准发行之日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