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76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8.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5.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7.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7.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6%。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9%,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衣着加工服务费价格上涨5.0%,服装价格上涨2.5%。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0%,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4%。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3.5%,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1%,西药价格上涨0.5%。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2.6%,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1%,通信工具价格下降4.9%,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0%。其中,旅游价格上涨7.2%,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2%。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4%。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3.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3%,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

据测算,在4月份1.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