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湖北广电发布公告,公司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投资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签署框架协议,合资建文化创意产业园。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投资开发以下项目,即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项目在建工程;湖北广电所属数字分公司办公大楼及其改建、扩建工程;湖北广电位于东方工业园的土地房产等项目。双方将上述资源整合为新的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工程——“太子湖数字创意产业园和太子湖美术馆”项目,由合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

据了解,合资公司由湖北广电控股,占51%以上股份,经开投资公司代表甲方作为投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