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致力于农用杀菌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两个生产基地,一个省级技术中心,一个全资子公司——南京利民公司,一个控股子公司——坦桑尼亚利丰公司,两个参股子公司——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新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代森锰锌、百菌清、霜脲氰、丙森锌、嘧霉胺、乙膦铝、苯醚甲环唑等多种农用杀菌剂,市场覆盖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5,470.37万元、7,475.16万元和6,797.04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为9.98次、9.43次和9.33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正常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普遍较短,其中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9.55%、99.00%和99.40%,占比高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实力,同时公司通过对中小客户长期的考察和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占比持续上升;另一方面,公司历来重视货款清收工作,通过各种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如境内销售实行上门对账制度以保证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晰完整和及时收回,境外销售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尽管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仍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03%、14.88%和10.47%,逐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较多,但尚未完全产生收益所致。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而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工艺调试与优化、新产品登记均需要一定时间,将导致建设项目难以在短期内达产,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359.30万元、1,032.16万元和604.3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0.93%、16.29%和11.49%,报告期内逐年下降。投资收益的波动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