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浙江丽水5月19日电 记者沈杭报道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自启动两年以来,通过“行省共建”,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据丽水市长黄志平介绍,通过建立完善组织协调、研究决策、督查考核等机制,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金融创新快速推进,改革惠民成效显著。
  “三大”金融支农工程不断做强。在信贷支农工程中,以林权抵押贷款为切入点,建立了从林权评估、登记、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一系列制度机制,形成了林权抵押贷款“丽水模式”。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1.24万笔、94.56亿元,贷款余额36.19亿元,居浙江省首位,惠及林农20余万户,不良贷款率仅为0.15%。在信用惠农工程中,稳步推进农户、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设。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已成功创建市级信用村(社区)711个、信用乡(镇、街道)23个,省级信用村(社区)22个、信用乡(镇、街道)8个,评定信用农户37.99万户。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运用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共有25.74万信用农户累计获得261.46亿元贷款,信用农户贷款覆盖面同比增长29%;发放丰收小额贷款卡、惠农卡、惠林通卡等各类涉农贷款卡25.82万张,贷款余额达到44.15亿元。在支付便农工程中,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联网通用,积极推进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村邮站”和金融服务站“三点合一”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累计办理小额取现80.87万笔、金额2.25亿元,惠及130余万农民;累计办理代理转账4.77万笔、金额3170万元。
  农村金融普惠力度不断深入。研究出台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产权融资体系。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5.51亿元。引导各金融机构集群创新,推出以茶园、石雕抵押贷款、小水电股权、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及农民工扶持贷款,指导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大力开展“整体批发、集中授信”小额农贷业务,有效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下沉。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共有690个行政村开办了该项业务,为6.1万信用农户提供授信49.0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0.64亿元。全面推进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村级担保基金等四个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财政性出资与村级担保组织建设。目前,已有10家农民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累计为农民担保贷款3.8亿元,建成13个村级担保基金。
  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全市已组建2010家农村金融服务站,集小额取款服务、反假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户基本信用信息采集、金融宣传、“三农”融资服务功能为一体,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农民享受基本金融服务“不出村”。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扩大POS机、ATM等机具的布设范围,鼓励支付机构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大特约商户覆盖面。成功创建1条全国级、30条省级“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向下延伸机构网点。目前,已设立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15家及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实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县域全覆盖。
  据了解,丽水市还积极争取政策倾斜,不断增强改革发展动力。人民银行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上向丽水倾斜,进一步增强了涉农金融机构支农资金实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丽水列入本外币特许经营试点城市,丽水以此为契机,在全国创新推出多用途个人外汇贷款和全国首个村级外币兑换点,填补了农村个人外币代兑业务的空白。丽水景宁县获准成为浙江首个保险服务民生示范点,通过银政保合作模式开展低收入农户扶贫贷款项目试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为1970户低收入农户发放5340万元扶贫贷款。同时,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截至2013年末,累计发放此类贷款8.1亿元。此外,创新食用菌等特色险种,率先在全国实现森林、水稻、油菜、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政策性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