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鉴定要一万多元钱,凭什么让我们去做?”昨日,汉口天津路的王女士反映,她所住的一栋百年老房,最近二楼租户在装修房屋时破坏了多处承重结构,房管部门已下达危房鉴定通知,但是租户目前一直不露面,房管部门称邻居可以去做鉴定。

王女士住在江岸区天津路7号一楼,这栋二层楼房已有长达百年的房龄。今年5月9日,王女士从内蒙回汉,听说二楼住户已经将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出租,租客欲改装成酒吧、烧烤、餐饮。她从邻居朱爹爹处得知,几天前,二楼租客大动干戈地拆墙装修,楼上五、六面承重墙也被拆除,只剩外墙空架和屋顶。“我听说他们还想卸下屋梁,加盖两层,这种砖木结构的房子怎么承受得起!”

记者昨日来到这栋老房,二楼的房子大门紧锁。在邻居朱先生家,记者看到,一面紧挨装修房屋的墙上,墙面沿屋角有一条一米多长的裂缝,台阶上满是灰尘。记者试图联系二楼租户未果。

王女士称,5月12日,江岸区房管部门现场查看后,表示二楼房屋在装修改造过程中违反《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下达了危房鉴定通知书,但是联系不到房东。

昨日,记者联系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安全维护管理处,一位楮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二楼房主拒不进行危房鉴定,房管部门也不能强制,但包括王女士、朱先生在内的邻居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做危房鉴定。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表示,在做危房鉴定时,如果二楼房东和租客极不配合,王女士可先行垫付鉴定费,去房管部门做危房鉴定。如果结果证明确实是“危房”,则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顺便讨回鉴定费用;如果不是危房,不存在危害,王女士只得自己承担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