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大幅减少扶贫对象、加大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的要求,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李克强总理在甘肃调研时指出,要以更大的决心继续向贫困宣战,绝不能让贫困代代相传。前不久,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工作,努力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群众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服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大局、服务贫困地区青年成长发展,是共青团组织肩负的重要责任。团中央书记处一直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2012年,团中央、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动员和支持各级团组织及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动员各级团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金融知识培训、信用示范户评定、就业创业见习、雨露计划培训、金融机构青年干部到县挂职等工作,努力帮助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就业、增收致富。5年来,累计向181.7万名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评定青年信用示范户40.5万户,金融知识培训覆盖青年约309万人次,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按照《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的要求,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为主题,以培养百万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为目标,继续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通过扎实有效的金融服务,帮助贫困地区青年实现创业致富梦想。
  一是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金融改革的有关精神,落实好团中央分别与银监会、国开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要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在广泛开展联保、互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青年互助型、导师帮带型、基金支持型、产业扩张型等新型担保方式,解决青年创业贷款担保难题。要注重把各类创业服务要素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开发青年专属金融产品,推广和深化“邮青时贷”、“贷动青春”、“青春惠贷”、“青年创业信用卡”等专属金融信贷产品,切实为青年提供便利的信贷服务。要完善创业贷款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政府资源、借助社会资源、整合团内资源,通过担保贴息、风险投资、股权基金、信贷保险等方式,为创业青年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
  二是推动青年信用文化建设。各地团组织要在各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指导下,联合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社区等工作,有效扩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面,不断增强贫困地区青年的金融意识。广泛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青年积极参与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活动,规范建立青年信用档案,探索适应青年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推进金融机构青年干部到基层团组织挂职。要把团组织提升创业金融服务专业水平的需求,与金融机构培养年轻干部、发掘潜在客户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银团干部交流挂职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金融机构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区县、乡镇街道团组织挂职,重点推动创业小额贷款、金融知识培训、信用示范户评定等工作,不断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年创业的专业水平。各级团组织要配合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挂职干部选拔、任期考核、任免晋升等工作制度,推动挂职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四是完善银团合作工作模式和机制。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坚持普惠性与市场化相结合,把共青团的组织网络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与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团属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等组织的资源要素作用,形成银团合作的整体性力量。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项目小组,定期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科学开展绩效评估,大力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
  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是深化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团中央将根据此次会议精神,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努力为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更具实效的金融服务。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积极参与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创新,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服务青年增收致富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恳请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一如既往地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作者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此为作者在2014年4月9日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本报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