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4日讯,自2012年北京7.21灾后涉水险理赔引争议后,外界关于涉水险关注度倍增。随着2014年汛期临近,北京保监局于周三(4日)发布了2014年汛期风险防范提示。

北京保监局表示,投保方面,为使车辆在汛期得到更全面的保障,请查验是否投保附加发动机涉水险或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如您尚未投保,建议及时增保。

此外,.购买车险时,请正确理解销售人员所谓的“全险”概念。“全险”仅是一种笼统说法,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您仔细阅读条款,了解免责内容。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2012年7月21日北京特大暴雨发生后,在保险理赔中,有的公司对于购买了涉水险后二次点火导致发动机进水情况不予理赔,引起消费者不满。还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障责任条款里规定车损险赔偿包括暴雨损失,而免责范围又规定,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车主认为这样的条款自相矛盾。有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事先并没有一一说明,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当时,北京保监局就“7 21”灾后理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问题,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发现上述情况,须主动妥善处理,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

今年4月29日,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业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会议上,北京保监局财险处处长马骥就表示,车险也存在销售误导,问题根源出现在前端。如北京雨季马上就要到了,投保的普通的车损险并不包含发动机的涉水险,这些细节往往保险销售员未向消费者讲清楚。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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