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建部下一步将推动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住房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国新办周三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推动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指导各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订实施办法,明确并轨后计划实施、租金定价、分配管理的具体规则。

同时,要推动完善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机制。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住房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冯俊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地方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筹措、质量监管、公平分配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3-2017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