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4日讯 证监会日前披露了一批拟上市公司的预披露信息,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恒然)在列,中油恒燃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拟登陆深交所,拟发行不超过3100万股,保荐商为江海证券。
中油恒燃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面临天然气价格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称,现阶段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是: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和天然气管输价格均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海上天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方建设的管道,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输价格可以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城市燃气价格由地方物价部门制定。
2010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明确取消价格“双轨制”,并轨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明确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两年内调整到位,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首次明确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变化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关系中的杠杆作用,并为天然气价格最终市场化奠定基础;研究建立上中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鼓励天然气生产企业、下游用户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储气调峰设施的建设,支持发展可中断、可转换、可调节的天然气用户;研究建立国家级天然气交易市场问题。
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提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为尽快建立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同时减少对下游现有用户影响,平稳推出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同时,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各类天然气价格:(1)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2012年下半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85%的水平,并不再按用途进行分类。(2)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其中,化肥用气在现行门站价格基础上实际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50元;其他用户用气在现行门站价格基础上实际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400元。(3)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存量气和增量气中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此次均不作调整。2013年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价格按该省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从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价格呈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天然气价格政策的变动势必影响公司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变动。尽管考虑到天然气价格的调整涉及广大民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及价格调整时会充分考虑投资人的合理回报及稳定运行的重要性,但如果价格调整导致公司利润空间缩小,则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天然气价格政策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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