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期盼已久的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终于落地。6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对主办券商而言,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是重大利好,将增加其业务收入。因此,主办券商此前都在厉兵秣马,积极准备。据记者了解,大多数主办券商会预备5000万元至1亿元的资金来推动做市商交易。做市商制度对于新三板长远发展的意义更加重大。一方面,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做市商的双向报价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信息披露功用,这就倒逼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选择真正的好公司来挂牌,从制度设计上来说,其诚信度应远高于估值定价。
  非券商亦可成为做市商
  新三板的做市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发布的《股票转让细则》已对做市商报价、委托、成交及库存股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本次发布实施《管理规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市商的行为,防范做市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规定》注重引导做市商建立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做市业务内部管理机制和规范有序的运作流程,提升做市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并对做市商执业行为记录、做市业务评价及相关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制度化规定,强化做市业务的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体现市场自治的原则。”上述负责人表示,另外,鉴于做市业务是一项全新业务,需要探索与实践,《管理规定》还为做市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做市业务的探索与创新创造条件,并为除主办券商以外的其他机构开展做市业务预留了制度空间。
  自6月5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启动受理主办券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工作,并将于近期启动做市商专用技术系统测试工作,为今年8月份正式启用做市转让方式做好准备。
  众多券商厉兵秣马
  在《管理规定》之前,主办券商已经在积极准备,迎接做市商交易制度落地。据记者了解,很多主办券商会预备5000万元至1亿元的资金来推动做市商交易。
  东吴证券场外市场总部副总经理方苏介绍称,目前东吴证券已经初步遴选了一些企业,到8月份,做市转让方式实施以后,前期推荐的三四家企业选择做市转让,总体为做市转让准备了1亿元以上的资金。长城证券新三板业务部总经理张玉玺也表示:“做市转让的资金计划正在走总公司的流程,申请了1亿元的额度。”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将是证券公司。与之前主要依赖“一锤子买卖”的推荐挂牌费用不同,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实施之后,从事做市业务将给证券公司带来长期业务收入。
  “目前,新三板业务对证券公司的收入贡献主要是推荐公司到股转系统挂牌带来的投行收入。”有分析称,此外还有撮合交易带来的交易收入。引入做市商制度后,竞价制度也会引入,新三板交易活跃度有望大幅提升。做市商不但可以获得交易佣金,还可以获得买卖价差。此外,直投等业务会带来其他收入。
  挂牌企业对于做市转让方式也期待已久。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斌近日表示:“我们会选择做市转让方式,已经与广发证券谈过此事,具体计划正在酝酿安排中。”
  倒逼券商推荐优质企业
  新三板自去年年底扩容至全国以来,挂牌公司数量急速增加至800余家,但是交易量始终不够活跃。做市商制度被业内认为是激发市场交易活力的利器。
  业内普遍认为,做市商制度的正式实施,将有助于大大提高新三板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西部证券总裁助理兼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认为,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市场的核心制度,是新三板市场存在的必要条件,不仅可以活跃市场交易,还可以代投资者估值。
  此外,做市商制度将倒逼主办券商选择优秀企业挂牌。程晓明认为,做市商的功能是引导投资者,把他们看不懂的高科技公司和创新企业通过做市商的专业能力来进行合理定价,做市商业务其实就是投行业务。只不过传统投行业务是估值定价,一般是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推荐书来揭示上市公司的价值,告诉投资者推荐的公司值多少钱。这种估值定价在诚信度上一直被市场所怀疑。“而做市商则不同,他们是股价实实在在的参与者,多个做市商竞争性双向报价、持仓量上下限的要求,迫使做市商发挥其专业优势来引导一般投资者,对他们看不懂的创新企业、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合理、准确定价。”他进一步分析称,可以说,做市商的双向报价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功用。而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必须是该公司的做市商,因此,从事做市业务双向报价时的压力会迫使主办券商选择真正的好公司来挂牌,从制度设计上来说,其诚信度应远高于估值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