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当事人都以善良和正义对待、都充分尊重其尊严和利益

早报记者 陶宁宁

自1995年进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来,行政一庭副庭长王艳姮已主审超过500件行政、民事案件。

审理了大量“民告官”案件,王艳姮觉得,作为一位法官,除了做到公平公正,也要给每一位当事人宽容与尊重。“不少行政纠纷,都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引发的。作为法官,应当时刻牢记权力要为民所用。”

给自己“约法三章”

15年前,王艳姮刚做法官时,遇到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一名当事人误将自己的“第三人”身份称为“第三者”。

“这完全是因为当事人欠缺法律知识所致。” 这让王艳姮意识到了自己责任重大。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一,不轻视任何一起行政案件;二,无论是不能支付诉讼费的平民,还是腰缠万贯的富翁,都以善良和正义对待;三,对任何当事人,都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和利益。

为当事人利益反复奔走

2013年夏天,王艳姮审理了原告邵某诉社保中心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医疗费的案件。邵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当场逃逸。警方认定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

因为无法提供第三方承担此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的有效证明,市社保中心告知邵某不予支付工伤保险,而医疗费几乎花光了邵某所有积蓄。

王艳姮几次走访交通事故处理科和浦东公安局法制办,找到了能够确认工伤医疗费用责任比例的依据。 随后,王艳姮向市社保中心发出公函,建议其按照80%的比例将第三方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给原告,日后确定第三方后再向第三方追偿。终于,社保中心同意先行支付,困扰了邵某一年多的难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体谅之举感动当事人

由于“民告官”案件的特殊性,许多老百姓总觉得自己处于弱势,对于审理“民告官”的法官也难免心怀疑虑。

如何消除这一疑虑?王艳姮认为,给予案件当事人足够的宽容与尊重很关键。

去年,原告舒某因不服黄浦人保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决定,而提起诉讼。开庭当天,舒某超过开庭时间还未到庭。考虑到舒某已有70多岁,王艳姮立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说明,并请工作人员在法庭楼层大厅等候,引导原告到了法庭。

庭审上,王艳姮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合法性没有问题,于是她认真耐心地向原告作了一番说明,舒某表示信服,当庭撤回了起诉。

事后,舒某特地给王艳姮写了一封感谢信,其中写道:因为王艳姮的耐心举动,让他感到了法院的人性化。“当事人要什么?大家会说:当然是司法公正啊。除此以外,我认为还有尊重当事人。” 王艳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