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失职、尽职调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

子公司逾82亿违规投房地产

国家审计署称,中投公司境外投资管理不规范,有的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风险。

国家审计署昨日公布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称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境外投资管理不规范,有的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风险”。

根据审计署昨日披露的信息,2008年至2013年,中投公司境外投资中,6个损失项目、4个浮亏项目和2个面临损失风险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失职、尽职调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他部分项目存在选聘外部管理人不够规范、未及时委派管理人员等问题。

上述投资时段里,中投公司曾出现2次年度回报率为负值。

中投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是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成立旨在实现中国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据中投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至2012年底,中投公司资产总额5751.78亿美元,负债总额792.61亿美元,所有者权益4959.17亿美元;当年实现投资收益830.52亿美元,净利润773.99亿美元。

对金融企业的3个审计重点

审计署昨天表示, 2013年,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审计署有关特派员办事处200多名审计人员对中投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大型金融企业总部及其所属23家分支机构、直属企业进行了审计。

此次审计重点把握了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反映3家金融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及货币信贷政策情况,反映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经营管理等方面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二是审查3家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反映信贷资金投放、投融资活动、金融业务创新以及对所属机构管控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是揭露有关企业重大经营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

截至2014年5月底,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根据审计结果,2008年至2013年,中投公司境外投资中,6个损失项目、4个浮亏项目和2个面临损失风险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失职、尽职调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他部分项目存在选聘外部管理人不够规范、未及时委派管理人员等问题。审计署并没有点名具体哪些境外项目发生损失和浮亏。

公开资料显示,中投公司海外亏损最著名的当属中投海外投资第一单——美国黑石集团。

2007年5月,尚在筹备中的中投公司斥资30亿美元以每股29.605美元收购美国黑石集团(下称“黑石”)1.01亿股无投票权的股份,相当于黑石总股本的约10%。不幸生逢次贷危机,黑石股价节节下跌,中投公司该笔投资一度浮亏逾50%。这也被视为中投海外投资的一大败笔。不过,中投副总经理梁骧今年3月曾表示,中投对黑石的投资去年已实现正收益。

此前,在谈及中投公司过去整体业绩,今年初卸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一职的高西庆自评“不能说十分满意”。但是总体来看,中投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达到了董事会设定的收益率基准,自2008年至2012年,中投公司境外投资回报率分别为-2.1%、11.7%、11.7%、-4.3%和10.6%,自成立以来的累计年化收益率达到5.2%。

  

境内机构管控不到位

除了境外业务,审计署还审计了中投公司所属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公司”)及其控(参)股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银投资”)、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发展”)、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河金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信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基金”)等7家。

审计署称,中投公司对境内机构管控不到位,一些机构存在违规操作问题。

具体包括:一、汇金公司2011年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直接按成本价转让所持国泰君安股权,少获应得收益12.62亿元。

二、中投发展作为中投公司城镇化投资平台,经营定位以土地一级开发为主,但实际运转中大量进行二级开发,至2013年3月底累计投入82.82亿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三、国务院要求建银投资向实业转型,但2009年至2012年,建银投资仍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用于实业方面的投资仅占33%。而且,该公司2011年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买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96亿股。

四、银河金控2012年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出让银河证券股份6.29亿股。

五、中投信托2011年以来,为“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行信托计划融资9.4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3.49亿元。

  

66个休眠银行账户

审计署还指出,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收支及账户管理不合规。

比如,中投公司部分私募基金投资收回的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至2012年末形成账外资金1004万美元;2011年至2013年5月间,中投公司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1350.68万元;2012年违反内部规定程序或在无相关业务依据的情况下,支付中介费用877.31万美元。

至2012年底,中投公司有66个休眠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至2011年底,汇金公司有24.92亿元应收股权转让收入未纳入账内核算,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2010年以来,国泰基金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4330.04万元,用于账外支付销售人员奖励,其中2012年发生1793.25万元。

此外,中投公司还存在人事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严格、信息系统管理薄弱、境外投资会计政策不够审慎以及职工薪酬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