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总部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个所属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署报告显示,所属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因贷前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给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本息5.7亿元,至2013年7月全部面临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