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入园幼儿年增2万人,学前教育资源出现短缺,各项问题渐次浮现。昨日,武汉市政府提请审议《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拟立法解决制约学前教育突出问题。

武汉市首次明确区级政府为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要求区政府统筹制定幼儿园设点布局规划。新建住宅15万平方米以上或住户1500户以上必须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各区教育局。

首次明确幼儿园教职员工资质管理,严格实行准入制。规定幼儿园课程基本形式为做游戏。受过刑事处罚、患重性精神障碍或慢性传染病等,不得在幼儿园工作。发现虐待、歧视、侮辱、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克扣、挪用幼儿伙食费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武汉市首次参照中小学办法对学前教育进行扶持。加大政府投入,对社会组织、民间资本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补助,以中小学标准缴纳水、电、气、煤等公用事业费。同时,该市将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调查整改,达不到办学条件者将予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