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今日正式施行。银监会的这项规定是630日发布的。相比于旧的计算办法,新的存贷比计算口径分子将减去6项,分母将新增2项。

按照通知,存贷比分子项被减的6项分别是支农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对应的贷款、“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以及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其分母项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了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等2项。

除了存贷比分子分母统计项目的调整以外,此次调整还涉及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的变化。

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

业内有分析称,此次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有望使市场存贷比指标整体平均下降2.5-3.5%左右。

也有分析称,乐观估计下,此次存贷比调整可能降低存贷比2%左右,释放贷款额度近2万亿元,保守估计下,释放的贷款额度可能仅4000亿元左右。

作者:袁盼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