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清新(002573.SZ)周四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近日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市政供热特许经营协议》,预计正常运营年份收入约1.1亿元。

公告指出,公司与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下称“莒南热电”)签署《用汽、用电、用水购销协议书》。根据协议,莒南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清新节能”)项目提供蒸汽、电及水。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4亿元,清新节能拟以自有资金配套银行贷款投入。清新节能拟在该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根据公告,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保证2015年新增供暖面积到500万平方米。项目采暖费收入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收费标准规定由项目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目前热价标准:居民采暖收费标准为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元、非居民采暖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供热时间为120天)。正常运营年份收入约1.1亿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收入额为准。

公司方面认为,该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点,有助于公司节能业务领域业务拓展,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创新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指出,该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国电清新是国内首批国内发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试点企业之一,目前拥有8-10个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其中,脱硫特许经营占比更重。

国电清新董事长张开元对大智慧通讯社介绍,随着脱硫改造节点的临近,脱硫特许经营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该板块仍将是今年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

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92亿元,同比增长6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0亿元,同比增长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