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悔罪表现良好去年考核为“表扬”

首批6处涉案房产本月下旬网拍

昨日,吴英(中)在庭审现场。当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新华社 图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

刚满33周岁的吴英又一次走上法庭。

昨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英到庭参加诉讼,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妹妹吴玲玲以及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了旁听。

此番减刑案开庭,是吴英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的例行程序。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报道,被法警带到现场的吴英短发,戴着黑框眼镜,气色不错,见到亲人时,含笑点头。女子监狱的警官对吴英进女子监狱之后的认罪悔罪表现、遵守监狱规章、参加学习、参加劳动等情况进行了宣读。材料称,吴英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表现良好,遵守监规纪律,2013年度考核为表扬,没有减分,综合得分为230.76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吴英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没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确有悔改表现,应予减刑。

吴英原是浙江省东阳女商人,旗下本色集团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曾登上2006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2007年3月,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被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因涉案金额巨大,加上吴英曾被称为“80后亿万富姐”,该案案发伊始便引发社会关注。同时,该案又关涉民间借贷中罪与非罪的模糊边界,一审宣判后曾引发经济界、法学界的大讨论。2012年1月,浙江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年4月,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高院重审;当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

事实上,从一开始,吴英的代理律师就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吴英的集资行为只是企业的正常融资行为,并且在公司正常运作情况下,营收和资产完全可以覆盖债务。昨天,吴英对法庭关于减刑的情况没有异议,但认为对原司法判决有异议,她表示,一方面会继续遵守监狱纪律,一方面还将依法申诉。

此外,吴英入狱以来的首轮资产处置将于本月下旬进行。昨天,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在杭州留到7月14日再回老家东阳市,因为这天是探视吴英的时间:“对减刑后的情况、资产处理等,到时我们会交流。我现在最不满意的是吴英案的资产处理。至今,官方没告诉家属吴英有多少资产将被处置、待处置资产的评估价是多少,在这种情况下,12天后就要拍卖部分房产,太草率了。”

目前,“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已挂出待拍卖的6处吴英涉案房产,均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汉宁西路280号,所有权人为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面积1069平方米,公开拍卖时间是7月23日。

早报记者 张刘涛 葛熔金 发自杭州

录入编辑: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