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直以来,中国企业在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挑战与阻力,而这在投资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时表现尤甚。据此前报道,在不少中国企业看来,他们“走出去、到海外去攒钱”的国际化进程中,受到美国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太多,特别是在“涉嫌威胁国家安全”方面,三一并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相比其他国家的企业,中国企业似乎是故意被美国政府限制和“为难”的。但此次三一的胜诉就可以等于美国以“国家安全”名义限制中国企业进入的政策是失败的?未免异想天开。]

[原标题 三一胜诉:中资企业成功捍卫投资自由化]

7月16日,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微博上表示,三一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三一的胜利将为更多外国企业在美国投资赢得发言权。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沈骥如曾表示,这起案件的核心即捍卫投资自由化。无论如何,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这起案件不仅对中国,对美国以外的任何国家在美国的发展都有里程碑意义。

这场两千万美元的三一状告奥巴马的案件始于2012年9月下旬。彼时,奥巴马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中国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在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建风力发电厂,并要求其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90天之内从这个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这一投资项目,同时也遭遇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禁令。

作为被告方的三一态度始终鲜明,向文波称,“不起诉奥巴马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在美国我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决定是奥巴马总统下的,不起诉他起诉谁呢?”尽管曾有外界质疑其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有炒作和作秀意味,但其传递的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公平、正义等诉求始终成为关注重点。

一直以来,中国企业在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挑战与阻力,而这在投资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时表现尤甚。据此前报道,在不少中国企业看来,他们“走出去、到海外去攒钱”的国际化进程中,受到美国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太多,特别是在“涉嫌威胁国家安全”方面,三一并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相比其他国家的企业,中国企业似乎是故意被美国政府限制和“为难”的。但此次三一的胜诉就可以等于美国以“国家安全”名义限制中国企业进入的政策是失败的?未免异想天开。

比如,中兴、华为就曾被美国调查,理由是“担心中国政府可能会将这两家公司售出的电信系统和设备变为在美国本土进行间谍活动的工具”,而此后华为在美国的并购案也一度受阻,这两个在欧洲、拉美内等地不断扩张业务的企业,始终在美国难以施展拳脚,美国名义下的“国家安全”成为一大绊脚石。此外,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和记黄埔收购美国环球电讯公司等都曾因“国家安全”败下阵来。

现如今,三一站出来,誓要掰一掰美国国家安全名义的牛角尖。即使企业或个人起诉政府在美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三一状告奥巴马对中国即将、正在或者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其示范意义依然不可小觑。不过,这对美国而言,用“国家安全”来制约中国企业恐怕不再是一个有力武器了。

三一起诉奥巴马的案件中,投资数额相对于一些巨头企业而言,2000万美元数目不算大,但与以往面对美国的强势不同,三一没有选择逆来顺受、一味忍让,而是选择了要回尊严,一方面这与企业文化、领导性格等主观因素相关,也在另一角度说明中国企业正日渐清醒与理性,他们正在学着运用美国的法律体系维护自身权益,中国企业越来越有勇气直面国际化中的不公正待遇。

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正在变得日渐理性和有技巧,对本质的认知也越来越清晰。在三一等企业领导看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只是美国针对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由头,其本质在于:打压美国市场中国优势企业,为进入美国高端竞争市场的中国企业设下重重障碍。

或许,叶檀一句话调侃道出了其中的某些逻辑:事实上,国家安全是个敏感领域,也是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相比于中国华为、中兴、三一等企业,如果是欧洲等地企业,其赴美投资是否面临的障碍相对较少?答案似乎不言自明。

既然如此,中国企业恐怕只有选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举起共识武器与对手博弈,在对法律、民主等共同的尊重与捍卫前提下,放弃一味忍让,也不再选择暗度陈仓、私下疏通……而这是日渐国际化、成熟的中国企业未来必须具备的态度,也应该拥有的胸襟和气度。

如此一来,美国的“国家安全”还会长久的阻挡中国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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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