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 来源:山西专员办

优化财政金融监管,提升综合监管成效,是新时期专员办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山西专员办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由其牵头与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山西省政府金融办、“一行三会”驻晋派出机构等六家单位共同建立的“1+6”金融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建设,在主动服务金融企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积极优化财政金融监管工作。

一、联席会商保障机制落实。最近两年来,按照金融监管协作机制计划,山西专员办连续两次组织召开了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各单位金融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年度重大检查工作安排、重大检查问题及线索,进一步研究探讨了加强联合监管协作配合的意见建议。联席会议决议内容由山西专员办编辑“山西金融监管情况通报”,印发给七家监管单位的各自上级主管部门上、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全省金融企业。在已成功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后,山西专员办于今年6月26日组织召开全省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在晋中央管理银行、保险、资产管理、证券及部分地方金融企业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参加会议,特邀6家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并简要通报各自金融监管情况与计划,确保全省金融监管工作得到统筹规划、综合部署、整体推进。

二、联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按照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分层次协商的原则和定期通报制度,最近两年来,除每年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外,还按季召开金融监管处室负责人碰头会,相互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商议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具体措施。碰头会成果由山西专员办简要整理编辑“山西金融监管情况通报”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按照文件抄送制度,七家金融监管单位之间相互及时抄送新出台的法规制度、监管办法以及下达的处理处罚决定等重要文件资料,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及时共享。

三、联动检查发挥监管合力。七家单位在坚持分工监管、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技术和专业等方面优势,积极推进联合联动检查与调查。山西专员办近两年开展的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中,山西银监局和山西保监局主动选派业务骨干,共同对金融创新业务和保险业务开展联合检查调研。对于小额担保贷款补贴、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审核与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山西专员办与“一行三局”共同商议,统筹安排、协同进行。通过形成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联动监管格局,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扩大监管规模效应,整体提升了监管成效。

四、联合攻关助推难题解决。在山西金融联合监管协作机制运行中,一方面坚持落实对违规问题线索进行移送核查处理的动态反馈制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需要跨部门进行追查处理的,按各自职能分工进行正式移送,并对移送处理情况相互跟踪回访,确保检查成果充分利用,拓展联合联运监管成效。另一方面坚持落实对监管中重大政策与技术难题实施联合攻关制度。尤其是针对4家中央金融企业对焦煤企业债转股停滞十几年未达成协议且未办理注册变更等问题,山西专员办会同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和山西省政府金融办加强信息沟通,主动与4家中央金融企业研究协商,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山西省委省政府汇报,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原标题:山西专员办:积极优化财政金融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