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年初上市的本港夜店股Magnum(2080)在招股期间风光无限,荣登超购王榜首,但上市之后就麻烦多多,挂牌不足两个月即发盈警,昨日收市之后又发公告披露接获由香港法院发出的66份传票,指控Magnum旗下11间附属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限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及履行相关责任。Magnum股价昨日大跌6.25%,收报1.2元。

股价昨跌6.25%

Magnum今年2月28日公告称,在2月20日至25日期间,接获由香港裁判法院发出的17份传票,声称Magnum的11间附属公司违反公司条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传票的聆讯日期为6月4日,其后聆讯日期延后至8月13日。

昨日Magnum再出公告,表示公司执行董事陈志华(微博)、莫恭懿、林泽清及公司行政总裁黄熙仁目前合共接获的传票达66份,内容为未能按规定召开周年大会,及未能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提交损益帐及资产负债表在Magnum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省览,已经触犯多项公司条例。

Magnum于今年1月招股录得3000倍超额认购,击败米兰站(1150)荣膺史上最强超购王,但3月即发盈警,从6月底公布的截至3月止全年业绩来看,娱乐行业竞争激烈,令Magnum销售额倒退8.6%。即使扣除上市费用1550万元的影响,纯利仍按年大跌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