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在2013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的基础上,陕西省西安市财政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制度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西安市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增加到16项,金额合计70760万元。同时,为使竞争性分配有章可循,2014年5月,西安市财政局出台《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此项工作进入更加规范的阶段。

一是财政组织,部门实施,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在市级主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权和执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竞争性分配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制度和办法,协调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拟定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答辩评审、实地核查和结果公示等工作。

二是专家评审,公开透明,分配程序更加规范。竞争性分配工作分为项目征集、前期审核、成立评审工作组、专家现场评审、专家实地核查、结果公示6个阶段。同时,进一步提高竞争性分配的透明度。项目征集方式由下发文件变为在部门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从源头上加大公开和竞争力度。

三是优化结构,随机抽取,专家管理更加科学。建立涵盖专业技术类、绩效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专家的专家库,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参与竞争性分配评审的专家应在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个别评审项目确有必要,可采取部门推荐与专家库遴选相结合办法,专家库中遴选的专家比例不少于50%。

 四是全程监督,结果应用,绩效管理更加严格。项目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制度。财政部门在项目完成后要对整体项目进行规范性和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参与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资格审查与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原标题:陕西西安财政: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