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李丽 徐丹丹 实习生 罗阳 张继玲)学校允许新生参加考试调修专业,却又依考试成绩排名控制参考人数。武汉一高校大一女生认为此规定剥夺了学生平等自愿求学的基本权利,将学校告上法庭。近日,经武汉两级法院裁定,高校此行为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该生诉求。

去年9月,女生张静进入武汉某高校英语专业学习,并收到学校下发的《学生手册》,载明允许新生经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调整修读专业。今年初,学校规定“调整修读专业报名控制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同届学生数的25%”。因此实际操作中,学校按报名者第一学期的平均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考试者名单。

今年2月,张静报名参加此次调修专业考试,但按通知要求,其所在班级能参加考试的指标为6人。由于全班共11人报名,期末成绩排第9的张静遂未能参加考试。张静认为,学校的行为剥夺了学生平等自愿求学的基本权利。于是她将学校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其作出的通知。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校作出的通知属自主办学所享有的自治权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裁定驳回起诉。张静不服上诉,近日武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高校作出的通知属于该校履行教育自治权利的体现,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