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由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的全国部分省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培训班在鄂尔多斯举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黄志江出席开班式,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主持开班式。来自全国17个省市和内蒙古部分地区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60余人,将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

李勇在开班式上,传达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实现路径和各项任务进展,详细讲解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全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资源库建设等工作情况。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刘锋,在开班式后首先介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培训班还将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名称管理规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等文稿展开讨论并征求意见,北京、山东、内蒙古将介绍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经验,并将安排实地考察社会组织。

培训班的举办,将有助于地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厘清改革思路、把握改革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原标题:全国部分省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培训班在内蒙古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