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8日讯,上海家化(600315.SH)与前董事、总经理王茁的劳动争议仲裁案结果已出。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显示,对王茁要求与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并要求上海家化在裁决书生效七日之内,向王茁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共计42355.17元。

不过,上海家化方面周四晚间向大智慧通讯社(微信:DZH_news)表示,上海家化对此次仲裁裁决不予认定,将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王茁代理律师、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周四晚间则表示,根据裁决结果,上海家化没收王茁未到期股票期权属于“错上加错”。据吴冬透露,还有一场诉讼将于8日开庭。据其透露,焦点将主要关于家化收回王茁股票期权问题。

6月24日上午9点,王茁诉上海家化的劳动仲裁在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王茁请求恢复其与上海家化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赔偿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自己的工资损失。大智慧通讯社获悉,仲裁结果周三发出,并于周四晚些时候送达双方当事人。

大智慧通讯社获得的电子版仲裁裁决书显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辩的焦点在于,作为上海家化(原)董事、总经理的王茁,是否该为内控遭否定担全责,其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的解除,是适用《公司法》还是《劳动合同法》。

王茁方面认为,其虽为公司总经理,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被《劳动合同法》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总经理也是劳动者,受聘于公司并受公司的管理和制约,具有劳动者具备的一切属性。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仅仅是基于公司董事会的任免,总经理职务的解聘与其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求优先使用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即只有王茁同时存在严重失职及营私舞弊的情况下,上海家化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家化方面则表示,本案具有特殊性,一是聘任关系,二是劳动合同关系。王茁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其代表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在董事会聘任申请人的基础上,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两种关系具有一致性,因此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全面考虑王茁代表董事会管理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若割裂双重身份,不利于本案的审理,因此,对于王茁涉及的责任和解聘权利,不能简单套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应由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来认定和处分。

据查证,王茁于2004年1月1日进入上海家化,担任副总经理一职,2012年12月18日起担任总经理。2013年11月19日王茁与上海家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茁每月工资税前51900元。2014年3月起,王茁的月工资调整为54495元。2014年1月,上海家化董事会对王茁进行2013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裁决书》认为,《公司法》上经理的解聘条件并不当然成为《劳动合同法》范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劳动合同法》未就劳动关系的建立、终止、解除等情况将普通劳动者和公司经理等高管人员作出区分,即公司与经理等高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也应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换而言之,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解聘经理的职务,解除的是该劳动者和原职务之间的关系,而非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对于公司与经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确认。

对于上海家化给出的解除王茁劳动关系的理由,《裁决书》认为,王茁作为上海家化总经理,也是公司内控实施主体之一,对于普华永道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上海家化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内控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列的三项重大缺陷均系王茁负责实施并对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同时,2014年1月,上海家化董事会对王茁进行2013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从考核结果来看,王茁也不存在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情形。

综上,《裁决书》指出,2014年5月13日,上海家化以“总经理王茁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受到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对公司形象及名誉出现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

因此,仲裁委员会对王茁要求与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的请求予以支持。同时王茁要求按照月工资51900元标准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于法不悖,本会予以确认。因王茁领取工资至2014年5月31日,故,上海家化应支付王茁6月1日至6月24日期间的工资42355.17元。

根据规定,如不服上述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家化方面周四晚间表示,对此次仲裁裁决不予认定,将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王茁则评价称,“这是公正的裁决,相信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感谢虹口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及本案仲裁员们的辛勤工作和认真负责,我十分敬佩赞赏上海仲裁机关的客观公正和专业水准。”

发稿:徐纯子/古美仪 审校:胡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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