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中国在国家部委层面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的专门部署。

文化部部长助理刘玉珠概括实施意见的相关条文称,以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作用等为切入点,在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促进银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根据实施意见,文化企业包括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创意设计业等。而文化行业绝大多数门类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为小微文化企业。

据文化部部长蔡武介绍,中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占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到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

多家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小微文化企业表示,首要面临的问题是融资困难。上海一小型影视公司负责人表示,影视公司多为轻资产企业,只能将剧本等虚拟资产进行抵押,金融机构很难进行评估放贷,而小微企业又因为开业年限短、品牌价值低等原因,融资更难。

他还说:“政策的方向是好的,很多细节问题还需要金融机构来解决,如在小微企业融资时,是否能对企业所抵押的资产有一个合理的评估,审批流程是否能标准化。”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国内首个文化银行——无锡农商行太湖文化支行成立,成立当天授信总额就达到了2亿多元。此前,该行放贷的企业中,95%是小微文化企业。

在资金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等措施。

据刘玉珠介绍,实施意见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相结合,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

不过有设计类企业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在政府采购方面,大企业成本更低,采购部门习惯于选择已有品牌的大企业,小企业中标较少。

对于这种情况,实施意见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