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 就连同其附属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及LME HoldingsLimited(「LMEH」)于多宗美国集体诉讼中被指名为共同被告人,有关指控涉及铝仓库中的反竞争及垄断行为,该所发出公告指,于上月29日,美国 纽约南部地区法院就针对其余被告人有关铝仓库的诉讼作出裁决,指法院将案中余下所有诉讼全部驳回,包括所有针对港交所及LMEH的尚待裁决诉讼。

法院只容许第一层采购商类别的原告人及两名未有综合处理的原告人Mag Instruments Inc.及Agfa Corp. & Agfa Graphics于21天内修改其针对余下被告人(包括香港交易所及 LMEH)的诉讼。

港交所表示,倘此等原告人选择再就针对该所及/或LMEH的任何诉讼进行申辩,港交所管理层将会就任何修改后的指控积极抗辩。

港交所表示,就有关美国锌仓库的诉讼仍尚待裁决,港交所、LME及LMEH正就此等诉讼积极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