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月饼大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IPO(首次公开发行)折戟。

9月3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当日召开的发审委会议当中,广州酒家首发未获得通过,但证监会并未披露否决原因。

广州酒家的IPO可谓是一波三折,据《广州日报》报道称,早在2010年,广州酒家已提出IPO申请,彼时其拟登陆深交所。

6月6日,证监会公布的中止审查企业信息表中出现了广州酒家的名字。

而后广州酒家表示,因签字律师跳槽而暂时中止IPO并补报材料,而在重新递交材料的过程中,广州酒家申请从深交所转到上证所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显示,广州酒家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采用新股加老股转让的配售方式。拟募集资金6.9亿元,主要用于月饼及速冻食品生产线的扩产以及新店建设、装修等六个项目,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值得注意的是,月饼是广州酒家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申报稿显示,2011-2013年,广州酒家的月饼系列产品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3%、45.93%和44.91%,贡献的毛利占广州酒家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8.62%、50.54%和50.98%。在月饼的刺激下,2011-2013年,广州酒家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13.2亿元和14.7亿元,而同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5亿元、2亿元和2.2亿元。

广州酒家在招股说明书中特别表示,以2013年为例,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月饼价格降低1%,营收和毛利将分别减少0.45%和0.88%;月饼销量降低1%,营收和毛利将分别减少0.45%和0.51%。

此外,餐饮业务也是广州酒家的主要收入来源。2011年至2013年,广州酒家的餐饮业务营收金额分别为3.42亿元、3.77亿元以及3.68亿元万元,占其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89%、28.95%以及25.31%,呈现出不断下降的态势。

市场分析认为,在“八项规定”和“公款送月饼禁令”双重利空打击下,今年酒店月饼礼盒推销进一步“退烧”,广州酒家倚靠月饼提振业绩的愿望大概率地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