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国内著名的财税专家,他长期从事公共财政管理与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并出版多部学术著作。他如何看待《预算法》?《预算法》的出台对地方债务管理有何积极意义?他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普遍偏低,亟待提高他同时指出房产税征收的必要性网易财经《意见中国》专访中央财经大学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精彩内容即将呈现。


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部分访谈实录

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网易财经:这次《预算法》修订也被看作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不知道教授对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有什么样的看法和预期,您能谈一谈吗?

王雍君:所谓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加强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政府的治理能力,主要是加强问责、加强透明、加强预见性、加强公民参与。

我们经常讲国家的治理能力其实最根本的有四个方面,第一个就是问责制,预算是政府问责的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工具,如果我们能够把预算报告看作是一份责任文件,代表政府对人民承担的责任,承担的财政责任,那么我们就能够有关于预算的更好的理念,问责是好的治理的第一个要素,在问责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朝着增进透明度和公开性这个方向前进,公开和透明是好的治理的第二个关键要素,第三个就是预见性,预见性就是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预算,要统一实施,提前公开,统一解释,这样的话公共资源才有可能得到事前的统筹管理,良好的统筹管理,而不至于充满不确定性。

新的《预算法》在增加预见性方面有很多进步,主要的进步就是反应在转移支付下达的时间,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公布的时间,财政部门批复预算的时间,人大审查预算的时间等等,这些时间有着具体的规定以后,我们讲预算过程的不确定性就减少了,用另外一句话来表达就是预见性增强了,预见性是第三个关键点治理要素。

第四个就是公民参与,我们知道良好的治理是需要各种途径的公民参与,但是在参与这个方面,我们新的《预算法》对这项原则的确认可以讲还不到位,应该是缺位的,实际上参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善治的原则,所以新一轮财税改革,整体的目标就是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系,这个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里面讲的很清楚。

为了提高治理能力,财税体制改革主要要解决三个问题,三个根本性问题,第一个就是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把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惠及全体人民,在这个方面,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大有作为,我们可以让公众支出更好的惠及穷人,更好的惠及所有人;第三个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合理的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财税改革的作用也是关键性的,如果我们政府的支出边界、预算边界不清晰,如果有很多的,或者比较严重的越位和缺位,那么政府跟市场的边界就会非常模糊,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比较严重。

通过解决这三个问题,我们的财税体制改革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促进政府治理的目的,所以新一轮财税改革,如果我们把它定位为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通过这三个基本问题来提升国家治理,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是非常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