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崇明县体育局副局长施耀忠(副处级)涉嫌受贿案,由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

经查,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施耀忠利用负责崇明县青少年游泳馆招投标和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上海领先体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等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

日前,该案已由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