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24日讯,大智慧通讯社昨日获悉,上交所对于新报的平台公司所担保的私募债项目或将暂停受理备案,且平台公司既包括纳入银监会监管名单内的平台公司,也包括退出类平台。

接近上交所知情人士介绍称,此次暂停是为了细化平台公司担保私募债的有关监管规定,而对于具体细节,交易所方面仍在讨论。

平台类中小企业私募债一般是指由符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的主体发行,由政府融资平台进行保证担保,募集资金实际上由政府融资平台使用的一种结构特殊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发行主体包括非平台公司、退出类平台公司的子公司、平台公司的孙公司,也就是平台公司的关联公司、参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

至于退出平台的城投公司,是指当城投公司达到现金流全覆盖,以自身经营收入能够承担所负债务的要求时,在一季度一次的银监会审核中退出银监会的平台监管名单的公司。

据了解,早在去年,深交所方面已经对平台类私募债发行作出限制,且停止了名单内平台担保私募债的受理。

2013年7月16日深交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明确指出,试点期间,私募债券发行人范围“暂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房地产和金融业务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子公司”;试点期间,私募债券的增信措施应避免“由属于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内的企业或大量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机构或个人为私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上交所暂停平台担保私募债项目受理备案,是有意细化平台类私募债的监管,目的可能是为推出更透明的地方政府融资方式(比如市政债)铺路

“之前上交所对这方面没什么限制,一些融资额度比较紧张的平台公司可能就倾向于通过担保私募债来融资,因为私募债资金用途是不用公开的,而且市场也比较接受。”上海一券商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

“不过,也正因为不透明,监管层才有意对这方面作出限制吧。但这次暂停应该不是说以后永远都不能发了,我们正在跟交易所沟通,其实他们也还没确定下来。”他并表示。

近两年来,监管层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渠道的监管有趋严的倾向,尤其体现在对非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监管上。但融资平台有接近“刚性”的融资需求,虽然监管层规定可以“借旧还新”,而融资指标的限制下,某些平台公司只能寻求其他融资渠道。

“把后门堵住了,前门还没开,地方融资平台只能寻找一种变通的方式来变相发债融资。因此,尽快推出规范化的市政债券的方式,给地方政府规范化的融资渠道,是非常紧迫的。”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财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许生稍早时表示。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近日也撰文称,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上,必须“硬化”预算约束,设定限额,防控过度融资的风险。其次,尽快推进市政债试点,通过“阳光融资”,减少地方政府对“影子银行”体系的依赖,缓解信贷市场的压力。

今年5月份,发改委曾经下发一篇《关于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将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这也被业内解读为“类市政债的项目债券”。

发稿:任海霞/古美仪 审校:周晓峰/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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